是的我跟排骨分手了,
2010/02/18一直到2016/08/22,總共2377天,整整六年半的相處,已畫下句點。
這篇文章是給我自己未來看的,也許會有點攏長且枯燥乏味,但也算是記錄自己人生中的一個轉折。
選擇分手的原因很簡單只有一個,那就是我感覺不到我對於對方的愛情,我任性的突然不喜歡了,所以我提出了分手的要求,
也許最大的問題還是兩個人價值觀的不同吧,我是一直都是活在當下的享樂主義者而哲安一直都是一個會做好計畫再行動的穩健派,
最大的分歧點是在於約2015年年中開始決定要結婚的這件事情開始。關於這件事情我承認我有太多的幻想,可以跟自己所愛的人
擁有法律上的承諾是一件多麼浪漫的事情,所以我從數年前就會三不五時的詢問對方有沒有結婚的打算,哲安給我的答案就是再想想、
考慮看看,直到有一天他跟我說好阿,也差不多可以結婚的時候,我是非常開心的。
於是乎他開始結婚基金,而我卻在工作不穩定且金錢觀糟糕的狀況下繼續的當個月光族,我的確是沒有太認真的看待金錢這件事情對
一個場可能的婚姻的重要性,我還在過我自己想過的生活。也許是因為原生家庭一直願意供給我源源不斷的金錢上的支持,
且我對於愛情過於美化的思考方式讓我以為我們會互相扶持,包括金錢或物資上缺乏的時候,這算是我本身最大的錯誤。
我是個沒有計畫且衝動的人,當我找到一份工作我便對爸媽先斬後奏的搬到台中與男友同居,當然,存款趨近於0甚至還有欠朋友的債。
房租水電全部對方出錢,我想既然我還沒搬過來的時候對方也是付一樣的錢,那繼續支出應該也在他的能力限度內吧?
畢竟當初找房子的是對方,他應該已經先預設好收支平衡的部分-我帶著這樣有點自私的心態住了進去。
老實說,我是希望對方能夠多負擔一點金錢上的支出的,在這之前我們吃飯或是共同支出基本上算是AA制,也許這餐你出下餐我出
之類的,生活用品則是誰去買就會誰出錢,後來我想了想,難道結婚後還是這樣子的嗎?總覺得哪裡怪怪的...
第一個月開始,我試著在我們出去吃飯的時候讓對方付錢,基本上一餐一人平均是150元左右(2-3天吃一餐),偶爾會有吃大餐大約一人450元(約兩個禮拜一次),
哲安大概是因為知道我剛開始工作沒有現金,所以也非常大方毫無怨言的支出。一兩個月後他發現他支出有點多,開始緊張了,
他開始發現我吃(部分)他的用他的住他的為什麼我還是存不了錢,最後一根稻草是我居然還打算跟他借錢吃飯。
當我發現錢不夠生活的時候,馬上決定要來自炊,於是先挪了大概1/3的金錢買器材,1/3的金錢買食材,
分配的工作是我負責煮飯,哲安負責洗碗(我討厭洗碗所以好幾年前就說好對方負責洗碗),我沒有太多餘的金錢買肉,
所以當有時候沒有肉類的時候無肉不歡的他就會一臉怨氣的吃飯,加上也許口味不合又要洗碗,很快的對方就不吃我煮的飯了。
但是我還是自己煮且帶便當去公司吃,煮飯時使用的鍋碗我還是要求哲安幫我洗,得到的答案是自己煮的飯自己洗,
如果一起吃完飯後對方洗碗錢我把我的便當盒放淨流理槽,那最後我的便當盒還是會髒髒的躺在洗碗槽裡,因為自己吃的便當盒自己洗......
現在來講講借錢的事情吧~第一個月上班離發薪水大約剩下5天,冰箱裡食材都吃完了口袋也只剩下30元,所以我開口跟對方說,
欸欸 可不可以借我100塊去全聯買食物煮,我可以用100塊吃一個禮拜到發薪水為止,不借,而且還很生氣,原因是他以前曾經因為照不到工作而餓肚子
,他覺得我應該也要餓一下得到一個教訓,以後花錢才會節制,我這天沒吃晚餐。
隔天我去公司跟同事說了這件事情,同是立馬掏錢出來借我然後痛罵哲安,但我只說,我能理解他為什麼生氣,沒關係。
第二個月領了薪水後打錢債還清再買了一些食材,不出所料月底前包又空了,於是我又跟哲安借錢,一樣是100塊,又生氣了,
這次落下狠話,我今天不會借你錢,我以後也不會,你回去找你媽借,去跟你同事借,去找妳朋友借!
我這邊必須緩頰,在隔天哲安有帶我去好市多買我想要的食材,我想他大概認為這樣的方法是比較好的,當天我兩餐沒吃。
我理智上可以接受他是為了我好,但我想我情感上沒辦法接受。我說服自己他是為了我好,但我沒辦法想像萬一結婚後生活費用完了,
或是以後懷孕或顧小孩不能上班的時候我該怎麼辦?我知道這樣支出大壓力很重,但難道結婚或有小孩後壓力不是更大嗎?
於是我學會了,這個人在經濟上是不足以依靠的,為了靠自己,我努力的工作,用我從來都沒有那麼認真過的態度工作、工作、工作,
業績越高我領的錢越多,下班後很累我躺在床上說不想出門吃晚餐,對方就自己臉臭的出去買了,回來看到我在玩手機或電腦,便認定我沒有在休息,
只是不想跟他一起出門吃飯...
諸如此類的事情太多很繁瑣就不再講了,這樣的生活過了半年後我發現我已經不再有悸動,無法想像未來結婚的情景,於是我提出了分手。
大致來說我認為這段感情還是滿不錯的,但我會希望在分開之後雙方都能發現自己不對的地方,希望對方不要再活在自己的世界裡,
至於復合的部分再看完哲安寫的擁有的部分與缺少的部分以及後話兩篇,著實是很感動,而刪除掉的抱怨文我就當作沒看到了,裡面太多不是事實的指控。
但是當我看完理想伴侶這篇後更加的認為我並無法與此人相處一輩子,我不是他的理想伴侶,我認為當其中一方自恃甚高時我也沒有必要付出我的真心,
我沒有辦法用"投資"一辭去對待我未來的伴侶,所以分手了,離婚了就算是投資失敗嗎? 我認為不是的,好的另一半應該要讓雙方成長,
而不是單方面的希望對方成為自己想要的模樣,就算分手了,學到的也很多不是嗎?口口聲聲說要互相成長,我卻沒看到你在成長,
也許在人生的歲樹上或做事情的成熟度有,但是在雙方相處的態度上成長空間卻是非常有限。
我認為如果對方一直是想此篇文章一樣的心態,這輩子應該是找不到願意與他相伴一聲的女人了,為此我感到非常遺憾。
另外也祝福你可以找到真的適合你的對象,我今天說如果半年後你還喜歡我就重新復合吧,
這件事情是建立在你有所改變的狀態下,如果你覺得嚴格對我就是愛我的表現,
那我不需要。 我是女生,我也希望有人能疼我,把我當成他的小公主。
我需要的不是生活教育課的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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